查看原文
其他

內地蹲完香港蹲!黑暴分子的「蘿蔔蹲」太有看頭……

點新聞 港青快线 2022-11-08

「蘿蔔蹲!蘿蔔蹲!廣東蹲完香港蹲!」說的就是香港的「12逃犯」!↓↓

點擊查看視頻↑。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在港涉案的黑暴分子聽信蔡英文的鬼話畏罪潛逃台灣。

但結果怎樣呢?沒了啥利用價值,在台灣皆成棄卒!→《香港黃絲跑去台灣吃「剩飯」,結果被罵滾出去!》《香港暴徒逃台灣 無難民資格無工做無學返 一個字慘!


「12逃犯」就是打算靠野路子偷渡台灣的暴徒中的一份子!不過,他們非但沒竄逃成功,還在半路被廣東省海警給當場抓獲!

其中10人,已先後在內地依法服刑完畢或免於起訴,移交給香港警方。

「12逃犯」中的部分被告在內地服刑完畢後移交到香港。(點新聞資料圖片)

昨天(22日),12名逃犯中的唯一一名女被告喬映瑜,在內地服刑完畢經深圳灣口岸移交香港警方,目前被押到天水圍警署。

最後1人,也就是在這次偷渡中負責開船的鄧棨然,目前還在內地服刑!

而11名移交回香港的逃犯,在港自然也不會逃脫法律的制裁……


·港繼續蹲監·

12名逃犯,有的涉嫌在香港干犯黑暴罪行,有的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昨天剛被移交回香港的喬映瑜,涉嫌與2020年上水一村屋製造炸彈案有關。

喬映瑜昨日被移交香港警方,被押返天水圍警署。(點新聞資料圖片)

喬映瑜暫被控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早(23日)在法院提堂,不過,因為她正接受隔離無法到庭,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了9月6日或之前再訊,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
那,女暴徒喬映瑜會被判多久呢?
同案的另一名被告黃偉然,也是偷渡潛逃的「12逃犯」之一,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被判囚20個月。


除了涉炸藥案,黃偉然還和其他8名逃犯均被加控了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認罪的7人包括李子賢、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郭子麟,均被判監10個月。(黃偉然妨礙司法公正罪獲法庭存檔不提證供起訴。)
而18歲的黃臨福,亦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被判入教導所。

這麼算下來,喬映瑜若兩控罪成立,至少要被判20個月+10個月=30個月!

包括喬映瑜在內的有關被告,不排除未來會因其他案件再被判個幾年……

可能大家也發現了,在已移交回港的逃犯中,李宇軒到現在還沒被判刑,原來他的案件被分拆處理了。

說到李宇軒,他自移交回港之後,就沒露過面,連上庭也缺席……

·李宇軒供出黎智英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自移交回港後一直拒絕露面,也拒絕見親人!

早前,港媒爆料,李宇軒被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單獨囚禁,並由專門看管執法機構重大案件污點證人的懲教署「神秘組」人員負責,屬高度設防。

坊間紛紛猜測,李宇軒可能是轉做「污點證人」了……

「污點證人」簡單來說,就是從犯如果認罪,並且樂意協助控方指控其他犯罪人,有可能會獲得較大幅度的減刑。

也就是說,李宇軒轉作「污點證人」的話,他或許能獲得緩刑或減刑。

李宇軒做「污點證人」要指控誰呢?

李宇軒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及1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共3罪。

當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亂港黑手黎智英有關……

黎智英目前在監獄服刑。(點新聞資料圖)

去年,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在高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被押後到今年9月16日再提訊。

案情指,李宇軒為「重光團隊」的核心成員,涉嫌組織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及內地官員,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則是組織的主腦和金主。

李宇軒所從事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每一步驟,每一行動都離不開黎智英的教導指點和資助,黎智英才是李宇軒案的最大案犯。

不僅如此,李宇軒和陳梓華還把黎智英如何勾結外部勢力的細節都給供出來了……

一圖看一下,他們爆出的黎智英的「猛料」↓↓


真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惡人自有惡人磨!

要知道,黎智英人雖然在監獄,但涉及的罪名都不足以重判,而李宇軒和陳梓華的一番證供,相信可以讓執法部門將黎智英繩之於法。
黎智英坐穿牢底指日可待!
目前,黎智英以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正在審理,消息指,同案的6名被告已打算認罪。

·亂港勢力被狠狠打臉·

有關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庭上,法官提到,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6名被告將會認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惟暫未排期進行答辯。

法官表示,該案審期約為30日,定審期時會將控辯雙方的情況納入考慮,會盡快排期審訊。

至於早前已認罪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兩人的案件將於9月16日提訊,法官表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審訊完成後會就兩人的案件判刑。

對了,黎智英等人的這件案子,不設陪審團。

不管該案的6名被告「擬認罪」,是因為自知證據俱在,罪責難逃?還是想以主動認罪作為求情的理由,爭取法庭寬大處理?這些舉動都說明了一件事:所謂的「新聞自由」不是「免罪金牌」!

而他們將認罪的這一事實,也狠狠打了那些企圖為罪嫌「漂白」的亂港勢力的臉。

相信隨着此案進入審理階段,將會有更多證據曝光,而亂港分子們的日子也會越來越有判頭……


你可能感興趣的推薦↓↓


本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點新聞

往期 · 推介




港人、台胞被騙「賣豬仔」,幕後大BOSS竟是他!香港155名「作死」公務員被炒!背後竟還有「大料」……
戴耀廷、黃之鋒等29人認罪,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內地來港留學必看!今起可「3+4」!
最近,特區政府一句話,讓全體港漂心動了!

點個「讚」和「在看」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